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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公证的转让协议,能否作为股权变更依据?

发布于 2025-09-25 13:19:05 阅读(17247)

本转让协议(以下简称本协议)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区签订,旨在明确双方在股权转让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。本协议的签订,旨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,维护公司稳定发展。

二、转让方与受让方

1. 转让方:____公司(以下简称转让方),注册号为____,法定代表人为____,住所地为____。

2. 受让方:____个人(以下简称受让方),身份证号码为____,住所地为____。

三、转让股权

1.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____公司____%的股权(以下简称转让股权)转让给受让方。

2. 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(大写:____元整)。

3. 转让股权的转让方式为现金支付。

四、转让款项支付

1. 受让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,将转让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。

2. 转让款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,具体账户信息如下:

- 账户名称:____公司

- 账号:____

- 开户行:____

五、股权转让登记

1. 转让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,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。

2. 受让方应积极配合转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,确保股权转让合法有效。

六、保密条款

1.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

2. 本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年内有效。

七、违约责任

1.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
2.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。

八、争议解决

1.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
2. 若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九、其他条款

1. 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2.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十、协议生效

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十一、附件

1. 股权转让清单

2. 转让方身份证明文件

3. 受让方身份证明文件

十二、上海加喜财税公司服务见解

关于未公证的转让协议能否作为股权变更依据,上海加喜财税公司认为,虽然未公证的转让协议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风险,但在实际操作中,只要协议内容明确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,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仍可作为股权变更的依据。为了保障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,建议双方在签订协议后,尽快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,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。上海加喜财税公司作为专业的公司转让平台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、高效的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咨询、协议起草、公证服务等,助力客户顺利完成股权转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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